法制網銀川7月2日電 記者申東 今天,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原副市長劉仲虎涉嫌受賄、貪污一案,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。
  公訴機關起訴稱,在2005年至2012年7年多的時間里,劉仲虎在先後擔任寧夏海原縣委組織部長、副縣長,中衛市農牧林業局局長期間,收受賄賂款物共計113.1萬元,貪污公共財物6萬元。
  經查明,劉仲虎先後利用職務之便,接受請托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賄賂34起,在這34起受賄案中,有劉仲虎擔任組織部長和林業局局長時,提拔幹部後收受感謝費的;有劉仲虎擔任農牧林業局局長時,為一些企業和個人爭取項目和項目資金,還有撥付項目工程款,而收受的他人的好處費。另外,2011年6月,劉仲虎在擔任中衛市農牧林業局局長時,挪用公款6萬元。
  對公訴機關的起訴內容,劉仲虎當庭一一進行了辯解。法庭將擇日宣判。  (原標題:中衛原副市長涉嫌貪腐案一審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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